| 湖北最低工资标准今上调 低于标准不得进场招聘 | | 2008-08-01 10:55 来源: 新华网 | | | 今日起,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全面上调,这意味着月薪低于700元的企业,再不得在武汉中心城区内招工了。 此次上调后,我省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分为4档,为700元、600元、520元、450元;非全日制劳动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7元、6.5元、6元、5.5元。 昨日,记者在武汉人力资源市场看到,最新招聘信息月薪均高于最低标准,工作人员还将新标准张贴在显眼位置,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汉阳、江岸区等七家人力资源市场表示,于新标准的企业一律不得进场招聘。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投诉电话:027-87815351。 | | 编辑: 文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