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营造欢乐喜庆节日氛围,高扬主旋律,唱响祖国颂;为大力实施湖北形象提升工程,讴歌新时期湖北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发展,弘扬荆楚文化和荆楚大地大好河山;为繁荣湖北的文艺创作,发掘和推介文艺新人,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湖北省文化厅、湖北省文学艺术联合会决定共同举办“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湖北新歌大赛暨歌颂天下湖北美”活动,向建国60周年献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音乐家协会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
联办单位:湖北省文化厅
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电视卫星频道
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电视综合频道
湖北省音乐家协会该大赛由中国音协和湖北省委宣传部有关领导担任顾问,成立大赛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广电总台台长文成国同志担任,省广电总台、省文化厅、省文联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主办、联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活动下设两个专业工作小组:
赛务组:省音协牵头负责。主要任务是:征集参赛作品,组织采风活动,作品评选录制,奖项奖金设置,宣传策划推广和参赛歌手报名等大赛相关事务。
晚会组:由省广电总台电视卫星频道牵头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电视比赛和颁奖晚会的方案设计、节目编排、舞美灯光和电视直播。
二、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的题材及内容:要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高扬主旋律,唱响祖国颂,宣传荆楚文化,讴歌建国60周年湖北的建设成就,描绘湖北美好河山、山川风物、人文景观,抒发湖北各族人民的精神面貌、思想情感,反映湖北和谐社会多姿多彩的生产、生活。
2、参赛作品的形式:体裁、风格、样式不限,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民族、美声、流行作品均可参赛,以独唱形式为主,兼顾重唱和组合。
3、应征作品必须为2007年以后创作并未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金钟奖”、“群星奖”的歌曲。应征作品由词、曲共同构成,词、曲均不单独评奖。同一作者报送作品不得超过3件。
4、参赛歌手必须是仍在湖北生活、工作的人员,演唱者年龄必须在35岁以内(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报送要求:参赛作品(简谱、线谱均可)需用A4纸复印一式8份,其中1份请注明作者、演唱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其它7份隐去姓名和联系方式。鼓励附寄作品录音小样(CD碟)、个人艺术简历、艺术照及身份证复印件等。
6、应征作品资料恕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7、歌词截稿日期为2009年6月30日;歌曲截稿日期为2009年7月20日。
8、报送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路翠柳街1号湖北省音乐家协会;邮编:430077;信封上请注明“湖北新歌大赛征歌”字样。
三、活动日程安排
1、2009年5月前,活动组织机构组建完毕。
2、5月以后,活动宣传推广全面展开,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各个层面,开辟专栏,以作品、新闻、图片、花絮、名人访谈和评论等方面全方位报道,形成交流互动,进一步吸引观众、听众和读者,推动本次活动的深入人心。
3、举办全国性征歌活动,歌词征集时间:2009年5月1日——2009年6月30日(优秀歌词由赛务组推荐给作曲家谱曲)。歌曲征集时间:2009年5月1日——2009年7月20日。作品一经采用,组委会依法享有作品的使用权和出版权。
4、评选录制:7月20日——7月30日为评比期。评选出10首优秀歌曲进行录制。录制期为8月1日——8月15日。
5、演唱大赛:8月20日——8月25日,举行“天下湖北美”歌曲(争夺首唱权)的歌手演唱大赛初赛和复赛。8月29日、30日(周六、周日),预、复赛拟在湖北电视综合频道直播,湖北卫视现场直播两场决赛。
6、颁奖晚会拟定于9月4日(周五)或9月6日(周日)在湖北卫视现场直播颁奖晚会的盛况。
7、延伸推广期挑选最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歌曲1—3首拍摄成MTV,向中央台和全国推广。推荐获奖歌曲在央视和省级卫视春节晚会播出。制作获奖歌曲CD和DVD,制作获奖歌曲专辑,向全国发行销售。
四、大赛奖项设置设置创作奖和演唱奖。
1、 创作奖:设十佳优秀歌曲奖,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2、 演唱奖设十佳优秀歌手奖,其中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民族、美声、通俗演唱,统一评奖。
3、 关于奖项设置的说明:
(1) 创作奖中一、二、三等奖外省作者不能超过3个。
(2) 创作奖奖金包含作词和作曲。
(3) 作品奖和演唱奖不强求对应,即作品获一等奖,但演唱这个作品的歌手不一定获一等奖。
五、活动组委会联系方式歌手可登陆湖北音协网或到湖北音协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2009年7月25日至31日。
获取有关信息:登陆湖北电视台火凤网:www.hbtv. com.cn 和湖北音协网:www.hbyx.org 。咨询电话:027-88878703(罗原、孙珊珊);027-68880766(周老师);027-68880765(刘老师)。
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湖北省文化厅湖北省文学艺术联合会
二00九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