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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740个网点开始售烟花爆竹 除夕以前禁止燃放

2010-02-08 08:44来源:荆楚网字号:
    今起,武汉市中心城区和3个开发区的740个零售网点开始出售烟花爆竹。该市燃放办提醒广大市民,购买鞭炮后不要提前燃放,否则可能被拘留15日;而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最高可被罚10万元。
  昨日下午,记者在江汉区常青路的一家零售网点见到,70余种烟花爆竹整齐地摆在柜台上,小店被居民围得水泄不通。店老板一边招呼大家参观,一边解释:“今天只能预订,明天才能买。”目前,武汉市售卖的烟花爆竹有6大类133个品种。该市燃放办介绍,冲天炮危险性极大,不能卖;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将被处2万元至10万元罚款,并吊销有关证照。
  据了解,武汉春节期间两个时段可以放鞭,即除夕上午8时至正月初一晚上12时,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上午8时至晚1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警方表示,在禁止时间和区域内燃放者,将被处100至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处5至15日治安拘留。未成年人违反燃放规定的,监护人将受罚。
  市民有权劝阻并可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有关部门将视具体情况,予以100元至2000元的奖励。武汉市燃放办举报电话:85397898,13317178116。
[ 责任编辑:李宏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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