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西方的媒体或者某些互联网企业热衷渲染一种理念,好像互联网一管就会死掉或者被切割,迫使人们做“二选一”的选择。这样的做法实际上是它们在滥用其垄断地位。互联网注定将走向规范和多元,充分发挥互联网的功能和进行有效管理、维护社会生活的丰富多彩等是可以并行不悖的。【详细】
人民时评:美国互联网外交是虚伪的实用主义
互联网不过是现实世界的延伸,虽说在虚拟空间没有国界之分。但由于现实世界的深度介入,因此主权观念和法治监管还是必要的。没有人怀疑美国对本国互联网的有效监管,但是如果说美国只承认本国对互联网监控的合理性,而批评其他国家的监管。显然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不仅霸道,更是虚伪。【详细】
中青报:“网络自由”不过是美国政治利益的托辞
互联网政策可能成为美国今后外交政策的优先目标之一,堪称新的“克林顿主义”。其实,公众对于所谓的“主义”,实在并不陌生,不管是新孤立主义、新干涉主义、新保守主义还是现在的“克林顿主义”,基本上都是“换汤不换药”,撕掉其自由和民主的美丽面纱,本质都是美国利益至上,推行美国式的价值观。【详细】
西方国家网络监管毫不手软
许多西方国家都标榜言论自由,乍一看,它们对互联网似乎没什么管制。但实际上,随着互联网的日益发展,网络犯罪和利用网络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日益猖獗,像美国一样,很多西方国家政府和社会,都对互联网衍生出的问题深恶痛绝,对网络监管日益严密,对网络犯罪打击也绝不手软。【详细】
德国出台反儿童色情法案《阻碍网页登录法》
德国政府还在2009年出台了一部反儿童色情法案———《阻碍网页登录法》。根据此法案,联邦刑警局将建立封锁网站列表并每日更新,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将根据这一列表,封锁相关的儿童色情网页。【详细】
英国互联网监管疏而不漏
倡导行业自律和协调,监督而非监控,是英国网络监管的重要特点。在互联网上各种有害信息层出不穷的形势下,1996年,由英国贸工部牵头,英国主要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城市警察署、内政部和互联网监察基金会四方面的代表,就如何进行网络管理进行了反复磋商讨论,签署了网络监管行业性规范《R3安全网络协议》,其中“R3”分别代表分级、检举和责任。互联网监察基金会负责该协议的具体实施。【详细】
美国立法解决监管权争议
最近一段时间,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对宽带互联网服务的监管权引起了争议。在联邦通信委员会看来,它有责任维护互联网服务的公平环境,即“网络中立”。“网络中立”原则要求互联网运营商平等对待所有互联网内容和访问,防止其从商业利益出发控制传输数据的优先级,保证网络数据传输的“中立性”。【详细】
欧洲: 恶性政治网站及政治性言行将受重处
欧洲对于互联网管理,特别是对于恶性政治网站和政治性言行,有极为严格的法律条文。【详细】
日本普及过滤软件 确保未成年人上网安全
色情、暴力等类信息是互联网上存在的主要不良内容。任何人在任何时间任何有上网条件的地点都可能访问含有不良信息的网站。特别是未成年人接触互联网的形式和时间多种多样,监护人无法做到每时每刻的监督,因此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未成年人上网安全成为各国的共识。【详细】
新加坡互联网管理:法律规范和技术保障双管齐下
素有“花园城市”美誉的新加坡,有完备的法律体系覆盖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该国对互联网不适宜内容的管制也纳入了法制轨道,制定实施了分类许可制度和互联网运行准则。【详细】